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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纠纷的特征诉讼

来源:青白江建筑工程律师   网址:http://www.ntlsvip.com/   时间:2021-10-12 0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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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装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纠纷。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装修改造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装修合同纠纷的特征诉讼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装修合同纠纷的特征诉讼?

  合同主体的限定性。承揽合同的主体没有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即发包人和承包人是有限制的。

  合同标的的限制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承包建设的标的只能是属于基本建设的工程而不能是其他的工作;为不属于基本建设的施工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

  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而对于承揽合同,国家一般不予特殊的监督和管理。

  合同形式有要式性。

  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合同买卖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因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三、房屋装修合同纠纷预防及建议有哪些?

  目前各地家装合同采用的都是统一制定的合同,在这份合同中,作为用户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所使用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等级、价格等,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装饰公司要求预先收取工程款数额不得超过总造价的60%。

  4、合同条款要清楚标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违约处罚等条款。

  5、合同中的有关保修条文也是不可少的,而且应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乙方代购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自购材料或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装修合同纠纷的特征诉讼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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