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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高手代人投资亏57万

来源:青白江建筑工程律师   网址:http://www.ntlsvip.com/   时间:2015-10-17 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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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的低迷使得许多股民身陷其中。在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中国股市大盘严重缩水,很多民间委托理财无法得到预期回报,甚至损失惨重,在一纸协议面前,法律应作何决断?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委托理财引发的案件,当初承诺确保不亏本的“炒股高手”,终究被法院判赔炒股所亏损的57万元。然而,这起案件的背后,其中折射出的法律问题,颇耐人寻味。  签协议合作炒股确保不亏本  股民杨某认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柯某,是在炒股期间。  2011年8月1日,已经彼此视为好友的杨某和柯某达成致富协议合作炒股。这份“承诺书”中,双方约定:“杨某将其炒股账户上的141万元交由柯某,进行为期2个月的炒股操作。期满时,柯某要确保杨某不亏本。否则,由柯某补足所亏……”  然而,两个月后的9月30日,杨某并没有盼来炒股赚钱。相反,股票出现严重亏损。经结算,柯某在这一天向杨某写了一张欠条:今欠杨某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此款是2011年8月1日“承诺书”所定,须在2011年10月4日还清。  此后,柯某并未如期还钱,还表示将拒绝支付这一款项。于是,杨某一纸诉状将柯某告上了宁都县人民法院,除了要求柯某还款外,还得支付逾期利息。  经审理,宁都县法院认为,柯某具有一定炒股经验,也深知股市风险,柯某在对自己行为后果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与原告签订炒股协议,且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双方依此协议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柯某理应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故作出判决,由柯某承担该亏损,并自2011年10月5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一审宣判后,柯某不服判决,并以其系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接受委托炒股,双方签订的炒股协议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为由,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柯某属个人民事行为,没有违反《证券法》规定,该行为应当有效,依法维持了原判。  2004年起南昌“代人炒股”渐多  采访中,南昌一家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黄娟娟向记者透露,代人炒股暗潮存在已久,尤其是2006年至2007年股市走牛,使“代人炒股”这一名词出现在“江湖”中,有人借他人之手赚了一把,但也有人亏得惨烈。  一名此前曾代人炒股的黄先生称,代人炒股这项业务最早是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出现,然后渐渐传入南昌。但在2004年之前,南昌的代人炒股业务一直处于概念模糊的阶段,规模较小,了解和参与的人不多。2004年之后,本土化的代人炒股业务开始多起来,但在2006年牛市之前,他们中的大部分由于赚不到钱甚至是严重赔钱,被熊市吞没,逐渐消失。其后,始于2006年的一轮大牛市所迸发出的强大赚钱效应,使“代人炒股”这个名词重出江湖,而且发展速度较快。  据这名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代人炒股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个人形式,这是数量最多的,但规模一般很小;二是以工作室的名义;三是公司形式。“一些较具规模的专业工作室或公司,掌管的资金达几千万元,少的也有两三百万元”。  背后的“炒股高手”表示压力很大  “通常我代人炒股,会说好利润分成比例和风险分担的问题,很多时候会要求对方也承担一部分风险。”有过代人炒股经历的王姓理财师告诉记者,目前想找人炒股的人大致分为三种:一是自己炒总是亏钱的人;二是没时间打理账户的人;三是觉得专业人士炒股效果会更好。而从事代人炒股的,多属于自己炒股炒出了一些成绩,觉得可以通过这行赚更多钱的人。  “牛市的时候,代人炒股者一般会作保障本金不亏的承诺,但这两年来股市不景气,代理人一般不作盈利承诺,也不替客户保底。不过风险和收益肯定是挂钩的,代理人如果承诺客户保底,那么他一般要求的分成比例就高,如五五分,即赚的钱你要分我一半,亏的钱我全部承担。”王姓理财师介绍道,代理人敢开出保底的承诺,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理财资金小;二是代理人是市场中的新手,想招揽客户;第三,客户是亲戚或好友。采访中,多名有过代人炒股经历的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做这行压力非常大。”  “代人炒股惹出官司的,也是这几年频繁发生的事情。”资深法律人士、律师罗久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惹出官司的,大多是代人炒股产生亏损,双方为承担责任而诉至法院。“真正意义上说,代人炒股背后风险难以预料,一是法律上的风险,二是操盘风险,三是职业道德的风险。”  代人炒股留给股民的尽是雷区  为什么有这么多股民会委托他人代为炒股呢?这背后既有受委托人想借他人资金理财的目的,也有股民认为“专家”炒股赚得多的因素,但这种代理人的赢利承诺往往是一个“事故多发地带”,因此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据介绍,即使签有书面合同,但如果约定的收益率回报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这个约定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不要把资金直接交给对方,在操作过程中还要随时留意账户情况。  针对目前出现的代人炒股这一民间委托理财方式,有专业人士认为是缺乏法律保护的,因为代人炒股既有点类似私募基金,又类似国外的经纪人制度。“但总的来说,其仍处于灰色地带,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处于风险被一提再提的生存状态中。”  而代亲戚朋友炒股的个人行为,律师罗久保也认为,“属于监管空白。”一旦出现亏损,除非事先定有止损或保本的相关协议,否则投资者只能自担损失。  文/卢爱琳 记者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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