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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权 转 让 协 议 书(四)

来源:青白江建筑工程律师   网址:http://www.ntlsvip.com/   时间:2015-03-02 1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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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债权受让人): 有限公司地 址: 法定代表人:乙公司(债权让与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债务人基本情况名称: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为妥善解决乙方与X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债权形成X公司于200N年N月至200N年N月向 银行借款N笔,贷款总额0000.00万元人民币,该借款截至200N年N月N日,尚余本金利息共计0000.00万元人民币未偿还。乙公司作为X公司借款的担保人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对该贷款负连带责任保证,X公司为该贷款向乙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反担保主合同及合同内清单》,甲公司以自有资产 房产)向乙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现X公司无力向 银行偿还上述债务出现逾期还款,乙公司已向 银行进行了代偿,乙公司决定于200N年N月N日之前将该贷款还清,依法取得向X公司追偿权。(二)债权转让情况乙公司清偿贷款后,将对X公司的债权本息共计0000.00万元人民币(计算截止至200N年N月N日,并将按《委托担保协议》及相关反担保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本息、罚息、违约金全部清偿之日止)全部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按照本协议于200N年N月N日前向乙方支付债权转让款共计0000.00万元人民币,甲公司成为新的债权人,取代乙公司债权人地位行使债权。(三)陈述、保证和承诺:1、乙公司承诺并保证:(1)乙公司保证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乙公司保证所转让的债权及其从权利是真实有效的;保证转移法律文书及条款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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